除尘率99.99%
净化级别百级千级万级十万级等
加工定制是
吹淋方式空气吹淋
适用面积20平方米
结构洁净板
空调洁净中央空调
灯具洁净平板灯
地板PVC或环氧自流平
管道纯水管道、给排水管道
吊顶洁净板
电器电箱、开关、插座
除菌率99.99%
仪器烘手器、手消毒
中净环球净化可提供GMP车间、GMP厂房、GMP实验室、兽药无菌室、兽药净化车间、兽药洁净室的咨询、规划、设计、施工、安装、改造等配套服务。
净化空气调节系统
1.散发有害气体或有爆炸危险气体的洁净室应设置事故排风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事故排风区域的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
(2)事故排风系统的通风构件和设备应满足相应的防腐或防爆要求;
(3)事故通风机的电器开关应分别设置在洁净室内和洁净室外便于操作的地点,当设置有害或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时,事故通风系统宜与其联动,并保证事故通风系统电源可靠性;
(4)设有事故排风的场所不具备自然进风条件时,应同时设置补风系统,补风量应为排风量的50%~ 80%,补风机应与事故排风机连锁。
2.工业洁净厂房防排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厂房(仓库)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其他厂房(仓库)内长度大于40m的疏散走道应设置排烟设施。排烟风量应按走道面积计算;
(2)丙类厂房内建筑面积**过300m2的房间应设置排烟设施;
(3)厂房设置机械排烟时,应同时设置补风系统,补风量不应小于排烟量的50%,补风空气应直接从室外引入,且机械送风口或自然补风口应设在储烟仓之下;
(4)洁净室内的排烟口及补风口应有防泄漏措施,与其相连通的排烟及补风系统的进出风口处应设防止昆虫进入的措施。
3.厂房中的空调、通风、冷冻等机电用房可不设排烟设施。
4.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噪声**过允许值时,应采取隔声、消声、隔振等措施,消声设施不得影响洁净室的净化条件。
5.洁净室的压差应符合本标准*3.2.5条的规定。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维持系统风量和各房间压差的措施。
6.下列洁净室应设置指示压差的装置:
(1)洁净室与非洁净室之间;
(2)不同空气洁净度级别的洁净室之间;
(3)相同洁净级别生产区内,需要保持相对负压或正压的较重要的操作间;
(4)物料净化用室的气锁、人员净化用室各不同洁净级别的更衣室之间,用以阻断气流的正压或负压气锁;
(5)采用机械方式连续传送物料进出洁净室之间。
7.下列洁净室应与相邻洁净室保持相对负压:
(1)生产过程中散发粉尘的洁净室;
(2)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媒的洁净室;
(3)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有害物质、热湿气体和异味的洁净室;
(4)青类等性质药品的精制、干燥、包装室及其制剂产品的分装室;
(5)三类(含三类)危害程度以上的病原体操作区;
(6)生产区。

01《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在语言表述上规范严谨且统一。
02《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中将“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均更改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03针对厂房与设施的要求中,增加了对“生产吸入麻醉剂类兽药应使用的车间”等内容的要求,更加详细的明确了“生产兽用生物制品涉及高致病原微生物、有感染人风险的共患病病原微生物以及芽抱类微生物的”要求。
具体如下:
《*四章 厂房与设施》中《*二节 生产区》
*四十三条 为降低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风险,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应当根据所生产兽药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洁净度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和使用,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当根据兽药的特性、工艺等因素,确定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供多产品共用的可行性,并有相应的评估报告;
(二)生产青类等高致敏性兽药应使用相对立的厂房、生产设施及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分装室应保持相对负压,排至室外的废气应经净化处理并符合要求,排风口应远离其他空气净化系统的进风口。如需利用停产的该类车间分装其他产品时,则必须进行清洁处理,不得有残留并经测试合格后才能生产其他产品;
(三)生产性类兽药必须 生产高生物活性兽药(如性类)应使用立的 的车间、生产设施及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并与其他兽药生产区严格分开;
(四) 生产吸入麻醉剂类兽药应使用的车间、生产设施及空气净化系统;配液和分装工序应保持相对负压,其空调排风系统 采用全排风,不得利用回风方式。
(五)兽用生物制品应按微生物类别、性质的不同分开生产。强毒菌种与弱毒菌种、病毒与、活疫苗与灭活疫苗、灭活前与灭活后、脱毒前与脱毒后其生产操作区域和储存设备应严格分开。
生产兽用生物制品涉及高致病原微生物、有感染人风险的共患病病原微生物以及芽抱类微生物的,应在有生物*风险评估基础上,至少采取区域、设备和空调排风系统 等措施,确保生物*。有生物*防护要求的兽用生物制品生物制品的生产,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六)用于上述*(二)、(三)、(四)、(五)项的空调排风项的空气净化系统, 其排风应当经过无害化净化处理。;
(七)生产厂房不得用于生产非兽药产品;
(八)对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的消毒剂(如固体含氯制剂等)生产车间和仓库应设置立的建筑物。
04明确了兽药生产洁净室(区)分为A级、B级、C级和D级4个级别。
具体如下
*四十五条 应当根据兽药品种、生产操作要求及外部环境状况等配置空气净化系统,使生产区有效通风,并有温度、湿度控制和空气净化过滤,保证兽药的生产环境符合要求。
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不同级别洁净区之间的压差应当不低于10帕斯卡。必要时,相同洁净度级别的不同功能区域(操作间)之间也应当保持适当的压差梯度,并应有指示压差的装置和(或)设置系统。
兽药生产洁净室(区)分为A级、B级、C级和D级4个级别。生产不同类别兽药的洁净室(区)设计应当符合相应的洁净度要 求,包括达到“静态”和“动态”的标准。
05增加了对含高致病原微生物以及有感染人风险的共患病病原微生物的活毒废水的处理要求。
具体如下:
*四十八条 排水设施应当大小适宜,并安装防止倒灌的装置。含高致病原微生物以及有感染人风险的共患病病原微生物的活毒废水,应有有效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装置。
06更加详细阐述了对旧版文件管理要求,增加了对每批兽药的批记录电子保存的要求。
具体如下
*八章,文件管理
百五十三条 文件应当定期审核、修订;文件修订后,应当按照规定管理,防止旧版文件的误用。分发、使用的文件应当为批准的现行文本,已撤销或旧版文件除留档备查外,不得在工作现场出现。
百五十八条 如使用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照相技术或其他可靠方式记录数据资料,应当有所用系统的操作规程;记录的准确性应当经过核对。
使用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的,只有经授权的人员方可输入或更改数据,更改和情况应当有记录;应当使用密码或其他方式来控制系统的登录;关键数据输入后,应当由他人立进行复核。
用电子方法保存的批记录,应当采用磁带、缩微胶卷、纸质副本或其他方法进行备份,以确保记录的*,且数据资料在保存期内便于查阅
07附则中了对“产品”一词含义的解释
08本规范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具体实施要求另行公告。

中净环球净化可提供GMP车间、GMP厂房、GMP实验室、兽药无菌室、兽药净化车间、兽药洁净室的咨询、规划、设计、施工、安装、改造等配套服务。
无菌药品厂房的管理
无菌药品的生产须满足其质量和预定用途的要求,应当限度降低微生物、各种微粒和热原的污染。生产人员的技能、所接受的培训及其工作是达到上述目标的关键因素,无菌药品的生产必须严格按照精心设计并经验证的方法及规程进行,产品的无菌或其它质量特性绝不能只依赖于任何形式的终处理或成品检验(包括无菌检查)。
无菌药品按生产工艺可分为两类:采用终灭菌工艺的为终灭菌产品;部分或全部工序采用无菌生产工艺的为非终灭菌产品。无菌药品生产的每个阶段(包括灭菌前的各阶段)应当采取措施降低污染。无菌生产工艺的验证应当包括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应当根据产品的剂型、培养基的选择性、澄清度、浓度和灭菌的适用性选择培养基。应当尽可能模拟常规的无菌生产工艺,包括所有对无菌结果有影响的关键操作,及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干预和差条件。
无菌药品应当尽可能进行终灭菌,终灭菌产品中的微生物存活概率(即无菌保证水平,SAL)不得高于10-6。采用湿热灭菌方法进行终灭菌的,通常标准灭菌时间F0值应当大于8分钟,流通蒸汽处理不属于终灭菌。对热不稳定的产品,可采用无菌生产操作或过滤除菌的替代方法。
无菌检查的取样计划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样品应当包括微生物污染风险的产品。无菌检查样品的取样至少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无菌灌装产品的样品必须包括初、终灌装的产品以及灌装过程中发生较大偏差后的产品;(2)终灭菌产品应当从可能的灭菌冷点处取样;(3)同一批产品经多个灭菌设备或同一灭菌设备分次灭菌的,样品应当从各个批次灭菌设备中抽取。
无菌药品,是指法定药品标准中列有无菌检查项目的制剂和原料药,一般包括剂、无菌原料药及滴眼剂等。从严格意义上讲,无菌药品应完全不含有任何活的微生物,但由于检验手段的局限性,无菌的概念不能适用于对整批产品的无菌性评价。因此,“无菌”的概念,是概率意义上的“无菌”。一批药品的无菌特性只能通过该批药品中活微生物存在的概率低至某个可接受的水平,即无菌保证水平(Sterility Assurance Level, SAL)来表征。而这种概率意义上的无菌保证取决于合理且经过验证的灭菌工艺过程、良好的无菌保证体系以及生产过程中严格的GMP管理。
质量体系GMP要可靠地达成质量目标,应有经过*设计和正确实施的质量保证系统,该系统涵盖药品优良制造准则与质量管理,它应完全文件化,且要监视其效果。质量保证系统的所有部门,应适当配置称职人员,也要有合适且足够的厂房、设备与设施。对于制造许可的持有者以及被授权的人员,须负法律责任。
无菌制剂生产过程所需关注的特别事项:(1)生产环境: 洁净区、人员;(2)药液制备和过滤;(3)药液除菌过滤前的微生物负荷;(4)过滤器完整性测试和验证;(5)生产设备和内包装材料的准备和灭菌;(6)灌装过程;(7)无菌工艺过程验证;(8)隔离器,BFS吹灌封技术,大批次产品生产时的特别注意事项。
《*有效》和《质量稳定》是对无菌药品的基本要求。对于无菌药品的意义,就是持续有效的无菌控制。根据FDA 数据,无菌药品的不良反应绝大多数来自非终灭菌工艺的无菌药品。根据FDA 的执法息,FDA 向某生物公司发出Form 483警告信,指出该公司在若干方面违反美国FDA 的cGMP:(1)未能建立和遵守关于防止微生物污染确保产品无菌的规程,某年有多个疫苗批次的内**出趋势;(2)未能恰当地控制纯化水中的微生物负载和内波动;(3)未能恰当控制生产过程的生物负载和内,即使是在多次整改后,工艺过程仍持续多次造成生物负载和内**标的结果。

中净环球净化可提供GMP车间、GMP厂房、GMP实验室、兽药无菌室、兽药净化车间、兽药洁净室的咨询、规划、设计、施工、安装、改造等配套服务。
车间布置及管道设计
1. 车间布置设计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指有制剂车间的工厂与周围环境的布局和工厂本身制剂车间与其他车间之间的布局,称为工厂布置,二是指车间内部设备等的布置,称为车间设备布置。
2. 在开始车加你布置设计前先要收集设计依据和原始资料,包括明确产品大纲和生产规模,厂区位置和水文气象地址资料,然后做为多方比较,确定流程和布置。
3. 由于制剂厂的产品室一种防治人类疾病,增强人体体质的产品,因此制剂车间布置时,除了要遵循一般化工车间布置原则外,还需遵循一些原则。
4. 车间布置与工艺流程,设备选型有着密切的关系,当流程,设备改动时,土建工程也随之而改动,并会影响通风,照明等工程。
5. 因此制剂厂布置要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研究结果确定产品方向和规模,按GMP标准开展设计。
6. 室外实际参数的内容包括稳定和相对湿度,室外风速和年主导风向及频率,大气压力,室外大气尘,厂房周围的环境情况等。
7. 室内计算参数包括室内温度湿度基数及其允许波动范围,室内空气洁净度,流速,噪声,振动及压力等。
8. 洁净地区和污染地区室外大气尘浓度可相差十倍至几十倍,这就造成了过滤器使用寿命有的1—2年,而有的却高达10年之久的差别,此外,如果室外环境特别干净,若达到1000级洁净度,末级过滤器可以不采用过滤器,而采用中效过滤器或亚过滤器,但在污染地区则完全不可能。
9. 设备对工艺的性,对洁净影响都很大,尤其是制剂生产。
10.工艺对设备的选择除了材料外,还要尽量选择密闭,自动化,联动化,以减少操作工序和操作人员,*污染来源,并且设备一定要便于清洗和拆除,这样才能符合GMP要求。
11.根据投资省,上马快,能耗少,工艺路线紧凑等要求,制剂厂建造一单层大面积厂房为合适,若再设计为无窗厂房就更理想。
12.在初步设计阶段,完成了无量衡算和热量衡算后,还要进行管道计算,其主要内容是进行管径计算和选择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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